《车展视频播客大赛参赛协议》
1、 在参赛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。对于入选作品,除非特别申明,主办方有权独家、无偿在媒体上展示、展播、结集出版、或用于其商业推广活动,作者如另有其他用途,需征得主办方同意。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取得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,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。
2、本细则一旦发生变动,将会在官方网页上提示修改内容。若参赛者不接受修改条款,有权退出此次大赛。如果参赛者在公告发出五3个工作日后仍未通知组委会放弃参赛,则视参赛者为接受所有变动内容。
3、主办机构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,若获奖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,则视其为自动放弃。
4、所有获奖作品,版权归本人所有,使用权归大赛承办方所有;版权所有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。
5、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,严禁抄袭。主办方不承担包括(不限于)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,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。对于非原创作品,主办机构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、追回奖项与奖品的权利。
6、凡提交作品参赛,即被视为接受本细则各项条款。
7、主办方和承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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