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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赛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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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作品征集开始时间为4月21日,截止时间为4月30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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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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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车展有关的照片,例如车模、新车、展台、观众等;
与车展有关的视频,通过DV来分享自己眼中的车展,通过制作来描绘你心中的车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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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等奖1名
10000元或等值物品 |
二等奖5名
5000元或等值物品 |
三等奖20名
汽车模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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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作品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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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格式要求:视频作品-(400码率,分辨率为544*304px,小于200M);
支持的视频文件格式:.wmv、.rm、.rmvb、.asf、.mpg、.mpeg、.3gp、.3g2、.avi 、.mp4、.flv、 .asf、.mkv
图片作品-JPG、GIF格式(文件要小于300K);
2、内容要求:必须和车展相关(可以用手机或DV直接拍摄,可以加工,还可以直接制作);
3、参赛者上传作品时,必须完整填写作品相应信息,同时如实填写电话、地址、邮箱等联系方式;
4、不得一稿多投和上传非本人制作的视频作品;
5、上传内容必须合法,健康向上,不涉及反动、色情、暴力、低俗以及有违本次活动主题的内容,不得侵犯他人版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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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提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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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参赛者可以在大赛官方网站(auto.letv.com)直接提交参赛作品。(注:你需要注册并登录后,才能上传参赛作品) 同时也可以上wap网站(wapauto.letv.com)提交参赛作品;
2、将参赛作品以光盘形式邮寄到乐视网,委托乐视网上传。
邮寄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D座10层
邮 编:100022
咨询电话:(010)65630579-1061、400-650-8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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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选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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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所有入选参赛作品都必须满足参赛方案基本要求;
·作品质量:包括视频的播放质量,音效处理,图片的观看质量;
·作品的创意度、创新性:
·网站投票和手机投票的得票数;
·评委团成员意见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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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选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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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大赛分大众投票和评委团成员投票两个阶段。大众投票产生50名入网作品。
评委会团成员从50名入网作品中选出最终获奖者。
大众投票分网站投票和手机投票两种方式。
1 网站投票:网友可以在大赛官方网站(http://auto.letv.com)给自己喜欢的作品投票。
2 手机投票:我们开通手机投票通道(短信1票=网络10票。短信投票无次数限制。)
| 移动发送"159#参赛序号"到"10669500092",例如给参赛序号是10001的参赛作品投票,移动用户发送"159#10001"到"10669500092" |
| 联通发送"3#参赛序号"到"10666611192",例如给参赛序号是10001的参赛作品投票,联通用户发送"3#10001"到"1066611192" |
评委团投票:获奖作品由评委团成员投票产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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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赛主办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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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(第十届)北京国际汽车展览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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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赛承办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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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视新传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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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赛协办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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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浪、搜狐、腾讯、网易、百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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